运城市生育保险报销须知

作者:山西新安泰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日期:2019-12-02浏览次数:79

生育保险:每年7月出新基数,单位缴纳部分为0.5% 。 

生育保险享受: 

怀孕前至少缴纳超过3个月的员工可享受生育报销待遇,享受期间不可断保。 

1、妊娠期须备资料: 

a、单位女职工怀孕3-4个月,持本人身份证、准生证(生育服务登记表)、诊断建议书,单位出证明,备案登记。 

b、生产前一个月提供所就住医院名称。 

2、产后报销须备资料(产后3-4个月内提交资料) 

a、夫妻双方身份证正、反两面各复件到一张A4纸上(复印到一张上) 

b、双方结婚证:原件+复印件(页、二页面复印一张上) 

c、准生证:原件+复印件(页、二页面复印一张上) 

d、出生医学证明:原件+复印件 

e、住院病历、费用总清单原件(加盖公章)、医疗发票原件(若参保人出院时,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过的,提供医疗报销支付凭证)。 

f、社会卡(仅限建设银行开卡) 

注意:如无社会卡或社会卡非建行卡请到建行运城分行营业部开卡(大东海旁边的建行) 

注:不够24周岁的90天;多胞胎+15天;剖腹产+15天;晚婚晚育+30天。 

3、异地享受(凡是在运城地区以外的地区),需在《生育人员备案登记表》异地生育备案原因处盖异地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章,并写明原因。 

地 址:运城市中银南路运城市中医院住院部7楼 

生育科电话:0359-22237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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